反假币斗争
反假币斗争是对敌经济斗争和货币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抗日战争时期建立的敌后抗日根据地是被分割封锁的,抗日根据地的货币只能是分散发行,故货币种类多、票版复杂、印制技术较差,早在1940年日本侵略者就开始印制假票,以破坏抗日根据地的金融和经济。1943—1945年,华北主要大、中城市均有敌人的印制机关,假票种类多、数量大,因此边区反假票斗争成为金融与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。
晋察冀边区银行伍佰元纸币
抗日战争胜利后,国民党政府在向解放区发动军事进攻的同时,由国民党政府国防部“剿总”及特务机关大量印制和推行假票,晋察冀、晋冀鲁豫和苏北解放区均不断发现假票。
伍佰元纸币假票
反假斗争既要对敌人印制和推行假票给予坚决打击,又要对有意推行假票和因不识真伪误收、误用假票两种情况加以区别。因此,在反假票斗争中,也采取了多种办法。例如,在假票流通严重的地区,向群众广泛宣传假票的危害性和开展反假票斗争的重要性,教育人民识别假票、拒用假票,检举揭发贩运假票的罪行。在边沿地区,组织有民兵参加的缉查活动。城镇的银行、贸易、税务部门,将假票票样张贴出来或设立假票识别所。有的成立集市交易所,集中成交、集中点款,使敌特无法使用假票。银行加强对假票的研究,不断提高识别能力,以对流入不同版样的假票均能及时识别。由于发动群众充分,措施有力,破获了不少假票案件,没收了相当数量的假票,反假票斗争取得了很大胜利。
货币的逐步统一
(一)货币发行走向统一的最初步骤
抗战时期的敌后抗日根据地,处于被敌人分割封锁状态中,彼此在经济上不能互相联系,因此抗日根据地的货币也是分散发行的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解放区被分割封锁的状态被逐步打破,各解放区之间贸易往来有所恢复,货币统一工作便提上日程。
解放区银行发行的货币
当时,各解放区民主政府采取了两种方式作为统一货币的最初步骤:一是在一个大的解放区内,将过去各分区发行在版面上注有分区地名的同一种货币,在全区统一流通。二是成立新的银行,发行新的统一货币。但未等货币的统一工作完成,国民党反动派就发动内战,向解放区大举进攻,占领了解放区许多地方,货币统一工作不得不停顿下来。
(二)建立不同解放区之间货币的兑换和汇兑
起初,各解放区的货币互不流通,也不准私相兑换,群众对此意见很大。
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,解放区逐步连成一片。为发展解放区贸易,便利群众,促进生产,需要解决相邻地区的货币流通问题。1947年,在邯郸召开的中共华北财经会议确定了关于解放区货币“互不流通,相互支持”和“一致对敌”的原则。
北海银行纸币
1948年,华北金融贸易工作会议召开,要求解放区在货币走向统一以前,从整体思想出发,使相邻解放区货币关系进一步协调与改善。同年5月13日,华北银行、北海银行、西北农民银行先后签订了华北、山东两区货币工作协定(同年7月又签了泰安协议)和华北与西北两区货币工作协定。协议规定在两区接连的城市,成立两区银行联合办事处。联合办事处负责货币比价、货币兑换和汇兑工作。联合办事处的成功,为日后固定货币比价、货币混合流通提供了必要条件。
(三)固定比价、混合流通
固定比价、混合流通是相邻解放区在行政区划合并时,货币向统一发行的过渡办法。
由于各解放区经济、财政和战争情况的不同,加上发行情况的差别,到统一货币时,各解放区货币所代表的价值量也不一致。因此,要混合流通,先要按照两区实际物价水平,规定合理的比价。如果解放区接壤地带实际比价与将要实行的固定比价相差较大,就需要对固定比价进行调整,使两者一致。
东北银行和冀南银行纸币
为了减少市场货币的种类,各地在货币混合流通开始后,均采取只发一种货币,停发另一种或另几种货币的措施。如东北区以东北银行券为主要通货,华北区以冀南银行券为主要通货,其他如长城银行券、关东银行券等均停止发行。
(四)人民币发行,逐渐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
1948年冬,辽沈、淮海、平津三大战役相继展开,全国解放在即,迫切需要有统一的货币,以为争取解放战争的彻底胜利提供保障。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,1948年12月1日,中国人民银行成立,同时开始发行人民币,新的人民币与各解放区的货币固定比价,同时流通。
第一套人民币
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步伐,人民币逐渐走向全国,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。为此,1949年,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先后两次向所属机构发出收回旧币的指令,要求各级银行通过业务收回各个解放区银行发行的货币,对应收回的旧币只进不出,全部送交银行。这样,到新中国成立时,流通中的各解放区发行的地方货币,已经不多了,人民币的统一市场开始形成。